
天津落户|积分落户政策拟变!门槛降到110分,租房也可积分……
10月17日,天津市发改委官网发布了一则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《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的公告。
公告称,自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津政发〔2015〕39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实施以来,解决了大量在本市长期稳定就业外来人口的落户问题。

为更好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,拟对《办法》中的“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”进行调整。
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完成了“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(征求意见稿)”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3日。
·对比《办法》中“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”,《征求意见稿》主要呈现三大方面变化:
一,申报门槛降了。
《办法》中天津积分落户的申报指导分值是140分,而《征求意见稿》中的这一申报门槛降到了110分。
二,指标分类少了。
调整前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分为基本分、导向分、附加分、负积分四大类别,共计15项。
而《征求意见稿》中减去了导向分,变为基本分、附加分、负积分三大类,共计11项。
对比之前,“纳税”、“ 知识产权”项,没有了;原先的“住房”、“在津连续居住年限”和“落户地区”,合并为了“居住”一项。
三,指标内容及分值变了。
除了“婚姻情况”、“在津连续居住年限”分值不变外,其他各项指标内容及分值均有变化,有的减少了,有的增加了。表现不一。
·下面咱就一起来逐条对比下。
1、社会保险
调整前:

调整后:

社会保险调整前缴费不满60个月和满60个月的每年最高积分分别是12分、18分;
调整后,每年最高积分变为16分和22分,均比之前提高了4分。
同时,养老保险的分值也变了。原先是每年积4分,调整后提高到了每年积8分。
此外,删除了原先备注栏中的“年龄不超过35周岁,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、或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申请人,按规定补缴的社会保险费除外。”
并增加了“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”。
也就是说,所有人补缴的社保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保都不再计算积分。
2、 居住
这一条变动最大,也最重磅!
调整前:

调整后:

新增“在天津市租房居住,每年积6分。”
删除了“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共有产权住房(40分)……”,并同时把原先的落户地区导向分作了调整。
将原先的申请落户滨海新区积20分,申请落户远郊五区积15分,调整为了:
“在天津市购房居住,住房在市内六区的,每年积10分;住房在环城四区的,每年积11分;住房在武清区、宝坻区、静海区、宁河区、蓟州区的,每年积12分;住房在滨海新区的,每年积15分。”
也就是说,市内六区住房原先可积40分,调整后每年积10分;
环城四区住房原先可积40分,调整后每年积11分;
远郊五区住房原先可积“40+15=55分”,调整后每年积12分;
滨海新区住房原先可积“40+20=60分”,调整后每年积15分。
需要注意,2020年为过渡期,在过渡期内,申请人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的,可仍按“津发改社会〔2018〕26号”文件计算住房、落户地区和在津连续居住年限积分。
也就是说,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买完房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,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完税证明;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,还可以按之前的政策积分。
3、住房公积金
调整前:

调整后:

公积金的积分分值由原来的“每年积2分”,增至“每年积3分/4分”。
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,每年积3分;缴存满60个月的,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,每年积4分。
4、年龄
调整前:

调整后:

“年龄”项的分值减少了,原来35周岁以下(含),可积20分,调整后只能积10分,之前原来少了一半。
36-45周岁,原来可积10分,调整后也只能积5分了。
受教育程度
调整前:

调整后:

调整前,受教育程度也占了相当大的分值,本科及以上学历积40分,大专学历积30分,而调整后全减少了20分,降为“本科及以上学历积20分,大专学历积10分”。
6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、职业技能水平
调整前:

调整后:

前后对比,除了高级技师、初级工积分分值不变外,其他职业资格、职业技能水平所积分值均降了。
高级职称、中级职称较之前少积20分,初级职称、技师、高级工、中级工均少积了5分。
7、职业(工种)
调整前:

调整后:

非常紧缺职业、紧缺职业、一般紧缺职业,所积分值均比调整前少了半,分别变为15分、10分、5分。
8、奖项和荣誉称号
调整前:

调整后:

这一项也调整了,虽然最高分值还是40分,最低分值还是20分,但是指标内容变了。
获得党中央、国务院表彰奖励不享受国家级表彰奖励待遇的(40分);
获得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党委、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表彰奖励,不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待遇的(30分)。
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类竞赛前20名、二类竞赛前15名(30分);
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前10名、二类竞赛前6名(20分)。
9、退役军人
调整前:

调整后:

退役军人的分值涨了!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、二等功的分值,均比之前增加了10分;个人三等功的分值增加了5分。
10、违法违规与犯罪
调整前:

调整后:

该项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个人和单位,以及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减分内容及分值没有变化。
有变动的是,删除了原先对信用逾期的减分内容及分值——
“信用记录中逾期在90天以内未还款的,逾期笔数累计1笔不减分,2-5笔减10分,6-10笔减20分,超过10笔减30分,逾期超过90天以上及呆账情况的,一律减30分。”
·积分落户是落户天津比较主流的三大方式之一。
且相比之下,门槛较低。
只要有身份证、有居住证,在天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和连缴满一年的社保,自测积分超过申报指导分值,就可申办。
只是办理时间较长。每年只有两次申报机会,一般是每年1月份和7月份开办。
今年第二期的积分入户已于7月22日开办,即将于10月31日截止受理。本期共提供2.9万个预约名额。

至于能否成功落户,采取的是“择高录取”的原则,积分越高自然机会越大。
所以很多人为了落户天津,买房、办专利等,想尽各种办法。
而从拟调整的《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(征求意见稿)》来看,一方面,对一些可操作空间进行了堵漏。
比如删除了的“知识产权”。据说原来花个几万元就能买个专利。有了专利,申办积分落户时就可以多加20分。
另一方面,更加顺应经济社会发展,规范合理了。比如新增的“在天津市租房居住,每年积6分。”就是天津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、贯彻“租售并举”的表现。
当然,新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目前只是在征求意见,还未正式发布执行。
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3日。
如有意见建议,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天津市发展改革委(shc2310@163.com),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。

